翻开这本1962年至1963年间哈尔滨林业机械厂保安科的泛黄卷宗,我们得以窥见计划经济时期中国工业企业,在面对职业健康这一严峻挑战时,所进行的系统性探索与努力。这份关于“防止矽尘危害管理办法”、“患矽肺病处理规定”以及“劳保用品发放与销售标准”的档案,不仅是一套规章制度,更是那个时代产业工人劳动保护状况的珍贵切片。
一、时代背景与核心关切:向“矽尘”宣战
上世纪五六十年代,中国工业化进程加速,木材加工、矿山、铸造等行业中,由游离二氧化硅粉尘(矽尘)引发的矽肺病,成为威胁工人健康最主要的职业病之一。哈尔滨林业机械厂作为重要的装备制造企业,木材加工、铸造等车间粉尘问题突出。档案显示,工厂管理层与保安科(通常负责治安保卫及部分劳动保护职能)已将防止矽尘危害提升到关乎“生产安全”与“工人健康”的高度。管理办法的核心目标明确:通过技术、管理与防护相结合,最大限度降低作业场所空气中的矽尘浓度,从源头上预防职业病的发生。
二、体系化的“防”与“治”:管理办法与处理规定
- 预防为先的《防止矽尘危害管理办法》:
- 工程技术措施:档案要求对产生矽尘的工序(如锯木、打磨、铸造清砂等)尽可能采取湿式作业、密闭尘源、局部抽风除尘等办法。尽管受当时技术条件限制,但体现了“革、水、密、风、护、管、教、查”八字方针的早期实践。
- 卫生管理要求:规定了作业场所的清洁制度,要求定期洒水清扫,防止二次扬尘。对接触矽尘的工人建立健康档案,实行就业前和定期(可能规定为每年或每两年)的体检制度,这是早期职业健康监护的雏形。
- 管理与教育:明确车间负责人和班组长的防尘责任,并强调对工人进行防尘知识、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的宣传教育。
- 体现人文关怀的《患矽肺病处理规定》:
- 对于经确诊患有矽肺病的职工,档案制定了详细的处理原则。根据病情分期(当时通常分为I、II、III期)和患者的体力状况,规定了不同的安置方式:包括调离矽尘作业岗位、安排轻工作、减轻工作量或给予充分的治疗与休养时间。
- 在经济待遇上,体现了保障精神。规定患病职工在治疗、休养期间,工资或生活待遇应得到妥善安排,这为患病工人及其家庭提供了一定的经济安全感,尽管具体标准受当时国家统一劳保政策约束。
- 该规定是“预防为主,防治结合”理念的具体化,显示了即使在资源相对匮乏的年代,企业也试图承担起对职业病患者的救治与安置责任。
三、个人防护的最后防线:劳保用品发放与销售办法
- 定量定额的发放制度:档案详细列出了不同工种、不同接触尘毒危害程度岗位所应配发的劳动保护用品清单、使用周期和发放标准。例如,接触高浓度矽尘的工人可能定期配发防尘口罩(可能是简易的纱布口罩或早期型号的防尘面罩)、工作服、手套、防护眼镜等。标准严格依据工种与危害设定,体现了计划供应和重点保障的原则。
- 计划管控下的“销售”环节:值得注意的是,档案中提到了“劳动保护用品销售”相关办法。这并非指市场化销售,而是反映了在计划经济物资统配体系下,劳保用品作为专项物资,其采购、调拨、厂内领用与核算的流程。工厂可能设有专门的门市部或仓库,工人凭票证或单位审批按标准领取(或象征性付费购买)规定额度内的劳保用品,超标准或特殊需求则需严格审批。这部分内容体现了当时劳保物资供应管理的计划性与严密性。
四、历史价值与当代回响
这份六十年代初的档案,是中国工业劳动保护发展史上的一个生动注脚。它显示:
- 意识的早期觉醒:在国家层面《关于防止厂矿企业中矽尘危害的决定》(1956年)等政策推动下,基层企业已经开始建立具体的、成文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。
- 系统性管理的尝试:涵盖了从源头防尘、健康监护、疾病处理到个人防护的全链条,尽管手段可能原始,但框架已具雏形。
- 以工人为本的考量:在处理职业病职工的规定中,包含了调岗、保障待遇等条款,体现了社会主义工业企业对劳动者健康权益的基本责任承担。
受历史条件限制,当时的防尘技术、检测手段、诊断水平和防护用品效能都无法与今日相比。这份档案所蕴含的“预防为主”、“责任落实”和“保障职工”的核心原则,至今仍是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基石。它提醒我们,守护劳动者健康,是一场需要技术、制度与人文关怀并重,且永不停息的征程。这份来自哈尔滨林业机械厂的老旧档案,正是这场征程中一个坚实而温暖的早期脚印。